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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接觸到這個網站,令我大開眼界,亦感受到作對精神科的熱誠。本人最近遇上一些難題,希望作能給我一點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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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患有抑鬱症, 因自殺,已安排入院, 住院到現在差不多3個星期了, 近日不停的說要出院, 因他不能忍受住在醫院, 面對其他病人. 他不停的用不同的方法, 去令家人同意他可私自出院. 當然我們家人方面當然不同意, 我們要他繼續接受治療, 直至醫生說可以出院為止. 請問有什麼方法或說話可給他鼓勵繼續留在醫院配合醫生去接受治療? 因如強迫他留院, 他跟本不想跟醫生配合(因他曾經跟醫生說, 不給他出院, 他會不吃藥及不吃飯). 我真的真的很希望哥哥可以自願的留院及接受治療,因我真想要回我的好哥哥. 謝謝. MOONBE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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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樣行不行: 你可以向醫院病人聯絡主任反映希望轉一個醫生,看看院方會不會有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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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當的宗教信仰,是會對精神健康起關鍵性的作用的。 祝願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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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好好的,我沒什麼不開心病徵,3月3日我突然暈了,再來一天暈了十幾次,暈又是不會沒知覺,我還知道的,暈完了人好像沒事發生過一樣的.次次好怕,好辛苦,打了2次999,去了政府醫院,又去了私家醫院,全身查過都沒事的.暈了一個月,之後就無端的想哭,沒感覺的眼淚,4月7日去看心理醫生,說我可能有抑鬱症了,給了藥我吃,誰知吃了更痛苦,頭要爆的感覺,腦子上血好像水燒開水在滾一樣,又睡不了,閉上眼睛好痛苦,發惡夢,說不出的痛苦,腦子很亂的感覺,但我的心很清醒.那一刻我終於體會到了,張國榮為什麼跳樓了,再痛苦我也會的,我想過拿什麼挿自己的手和腳的,很多人說你要想開心事,你老公對你的好,你可愛的女兒,,但我就是想不到,都是些不開心的畫面出來,好疲倦,又睡不了,整整十天我不能睡,這是我人生最大的痛苦,只有親身經歷才體會得到的痛苦,我后來去看中醫,他給我調理,我又進了教堂,我本來是信佛教,我怕了,我去和神佛說再見了,我去信主了,我求祂醫我,還有中醫也一起看,我一天一天的舒服了,吃了幾天中藥晚上我可以睡了.白天還是不能睡,現在我吃了一個半月中藥了,頭亂的感覺減到5%,只是有時會頭重重的,但那個痛苦沒有了,我好開心,我要感謝主,我要用心去感謝祂.如果有不舒服的人也來求主保估你吧!你我的心會有所寄託,會感覺到有什麼在支持著你的.!精神受傷的朋友,我深深的體會得到你們的痛苦!愿主保佑你們.亞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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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H :人權當然重要,但各方面的人權都要照顧到並不容易。病人有人權,家人及社會人士都有人權,有時沒有辦法要在其中作出抉擇。 有些病會影響病人的意志力和動力,未就醫之前和就醫後完全兩樣,應否以個人自主意志(這是人權很重要的組成部份)作考量,不同的醫生有不同的看法和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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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需要搞清楚的是,入院後病人最想的事情是什麼? 出院?(不理醫好與否) 醫好病? 醫好病出院? 有時想法不同,是因為目標不同,你的目標又是什麼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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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H : 病人的角度有很多種,你只是其中一種逃避型的,並不能代表其他的病人的看法。 站在一個積極的病人的角度看,有病就要醫好它,不去積極面對只會使情況更差。 冇病當然最好,但不幸的是有病與否不是在我們的控制能力範圍之內的選項。我們的選項只是在有病時,選擇積極面對疾病、消極面對疾病,或者甚至不面對疾病。當然我認為最好的就是積極面對疾病。 不只是患病問題,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問題的時候,也有積極面對、消極面對、不去面對的選項。不要以為多數人都會積極去面對,很多人都是消極面對,甚至是逃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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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歪 : 我不清楚九龍醫院 自願入院是可拒絕服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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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入院就要換醫院的衣服,在普通科和精神科都一樣,在什麼醫院也是一樣的。 一間房間只住十個病人那麼少?但廁所已有三格那麼多?普通的病房一間住了幾十人,但也只是用三格廁所而己。 「自願住院調較藥物期間是否不能做任何事情呢?」不明白指的是什麼? 作息時間是有規定的。 謝謝你的提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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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 為什麼病人不吃藥,醫生一見到病人就會知道,難道幾個回合的覆診後,醫生就會同病人來一次驗血或者驗尿,從而可得知病人有沒有吃藥?驗血和驗尿也是方法之一,但有一種比較簡單的方法,可以即時知道。 沒說明什麼方法之前,我們要先討論一下,為什麼病人需要服藥。弄清楚了病人為什麼要服藥後,你就會知道為什麼醫生會知道病人有沒有服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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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H :開刀做手術也是不人道、做化療也是不人道,甚至吃藥都是不人道,但為什麼還是要這樣做呢? 入院治療有入院治療的好處,在外治療有在外治療的好處。進步的空間是永遠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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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病人在家裡不洗澡、不掃地、不洗碗、不洗衣服、不沖廁所等,醫生都不會知道。但如果不吃藥,醫生一見到病人就會知道,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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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H : 病人患病不一定是他們的錯病人患病當然不是他們的錯! 有頭髮邊個想做瘌痢?但是,有病就要醫,因為受影響的不只是病人個人,還有整個家庭。一人有病,全家愁雲慘霧。醫好病不只對病人本身好,還解救了整個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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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H : 被人拘留的情況,只有兩種:一種是有可能傷害到別人,另一種是有可能傷害到自己。 你是屬於哪一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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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熊仔 : 請問我有其他辦法聯絡到你嗎?例如MSN, ICQ,我很希望跟你談談.....我的家人患了憂鬱症....不肯就醫...不尋死...我已沒辦法了...如果可以,請add我MSN: chankimy@hotmail.comEmail:yuhsf@yahoo.com
有幾個電話給提供給閣下,或許可以幫到你。 社署電話23432255 瑪麗醫院臨床心理科電話:28553051 醫院管理局精神科熱線(24小時全港性) 24667350 或者到Baptist Oi Kwan Social Service網頁看看,這裡有些服務可能會有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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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總要取個平衡,在人權和安全的情況下,也是如此。 人權不能無限擴大,當然安全亦然。不能說為了人權,就什麼都不設限;也不能說為了安全就可以什麼都限制。 誰要接受入院的治療呢?公職人員、醫生會不會周圍捉他們認為是「危及自己或他人」的人入院呢?答案是不會的。 病人和醫生的看法常常是不同的,這很正常。喜歡入住精神病房的人畢竟是少數。 不如你說說你的情況或者是你看到的情況是怎樣的,再就個案作進一步的探討。 如果醫生認為病人必需入進精神科的話,會要求病人簽署「自願住院書」,如果病人不願意簽的話,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病人可以離開。第二種,醫生向法庭申請強制病人入院。你認為反正病人是只有一個選擇的,那就錯了。選擇的結果,並不在於入院與否,而在於入院後接受治療的選擇。強迫入院病人是沒有權利拒絕治療的,而自願入院病人是可以拒絕服用藥物的。 也有第三種情況,就是家人支持病人不入院並承諾照顧病人,而醫生也認為家人可以勝任且病人和家人沒有即時的危險的話,病人是可以在「違反醫生的忠告下出院」(DAMA)的。 我的文章寫的是精神科,在精神科裡的人權是有其限制的。這種情況在香港是合法的,也是維護病人、家人及社會權益必需有的。 抨擊我不懂人權沒什麼關係,我寫的是事實,而且重點是精神科,而不是人權。你關心的是人權,我關心的是精神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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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不清楚的是你吧!強迫入院是不需要病人簽署的,何來「Doctors forced them sign a paper base on 精神健康條例」? Ha...ha, I do think about how much do you know about "強迫入院" Doctors tell the patient: Here is one way for you to choice.. sign a paper agree admit to hospital. Another way, you must in, we will ask the court order.. Do you really serious about their human right? You can see: there is only one way,the patient in hospital without his/her will.... 需要病人簽署的是「自院入院」的病人,你連這一點都搞不清楚,還說什麼? You think there is a choice? 如果你認強迫入院的病人的人權受到侵犯,那麼你又有沒有考慮到那些受影響的其他人的人權呢? Ha ha... You write a lots about mental illness, but you know nothing about human right.. It is so sad about this kind of people post information.. Hope you can learn more before your posting! Ww concern about human r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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